特别是那一双死鱼眼,让我记忆犹新。只不过原本看他的年纪,我以为他和刘翔军差不多大,却没想到此时从刘翔军嘴中得知,他只有十八岁!十八岁的少年都应该在校里,可他却已经去参军了,这不知是性格上的刚强,还是有着什么不为人知的心酸。刘翔军介绍,这个张希俊底很好,在部队只有两年,部队的那些擒拿格斗术虽然不如刘翔军,但对于他那个年纪来说,也已经是超一流的棒了。部队首长把张希俊当作一个人才来培养,而张希俊也很有天分,又年轻聪明,所以尽管年纪不大,也已经和刘翔军去过几次非洲,执行了几次危险的任务。按正常来说,以这样的本事,张希俊未来的成就就算不会超过刘翔军,也差不到哪去。可偏偏在刘翔军出事后,这个张希俊也出事了!在一次缉拿大毒枭的行动中,张希俊到底还是年轻,为了保护一个女人质,中了一枪。那之后,他被毒枭的人抓住,然后那个大毒枭竟然没有杀他,而是对他展开了陷害。过程上张希俊没有透漏多,事实上他自己知道的也并不多。反正后来的事实是,部队领导已经不信任他了,并且怀疑他和那个毒枭之间,有着什么交易。于是,张希俊也被强迫退伍了。但他心中不甘,就想着抓住那个毒枭,以证明自己的清白。离开部队后,他就开始调查那个毒枭的一切,并跟着那个毒枭,来到了江城。刘翔军离开前,曾告诉过他,找到自己的方法,于是来到江城后,张希俊最先想到的就是刘翔军。说完这些,刘翔军也说出了他的想法,他想帮帮张希俊。我当即点头道:“这个我同意,他是你的朋友,也就是我的朋友。你尽管去做吧,需要什么帮助就来找我,放心好了。”见我答应的这么痛苦,刘翔军连忙站起身,深深对我鞠了一躬。我笑了。“你小,这么客气干什么?”“哥,那我先走了,等我查到了详细的信息,再来找你。”我点点头。一个毒枭,哼哼。不过是小鱼小虾!现在我的敌人不少,但真正能影响到我的,却没有一个。当初诸葛幽明算一个,不过随着他的被抓,似乎……有种独孤求败的感觉啊!好吧,不装逼了。此时此刻我应该考虑,怎么安置那个武大郎。第3446章神秘来客把他留在我住的这里肯定不行,这里是我的地盘,可由不得别人沾染一点。不管是谁!现在我有个住处。除了这个新房之外,还有最先租的那个地方,那里现在还是刘翔军、刘其云、王不凡他们住的。还有另一处,就是第二次租的房。那个宽大的复式豪宅,用来安置武大郎应该不错了。这么想着,我便出了门,来到了这处空着的房。当初我把这里租下,整整租了一年。之后由于买了新房,这里便空了起来。现在正好了。来到这间房,我拿出龙珠,念动咒语,一个身影立刻出现在了我的眼前,正是武大郎。武大郎四处看看,看了看这里的环境,然后看着我道:“小峰,你终于放我出来了。”我忙说:“武大哥,前两天我比较忙,现在刚忙完,这是我给你安排的住处,你看怎么样?”武大郎环视着这间大房,不住地点头:“挺好,比我当初的房漂亮多了。”他的眼神似乎很好奇这房里的一切,不过他并没用像一个好奇宝宝一样,到处乱摸,到处乱动。我拉着他来到厨房,指着冰箱说:“武大哥,你会做菜吗?”“我会做炊饼。”武大郎说。我翻了翻白眼儿,打开了冰箱,指着里面存放的各种蔬菜、肉类说:“这东西可以保持菜的新鲜,里面这些菜够你吃一段时间了,需要吃什么,自己做就行。”武大郎皱了皱眉,随口道:“我是鬼,不用吃。”靠,我倒是把这点忘了。整天和那些女鬼一起,她们可是跟我一起吃饭的,而且吃的毫不比我这个活人少,因此我已经忘了鬼不用吃饭这个事实。“不过……”武大郎话锋一转,道,“不过我虽然不用吃,但我还是很喜欢吃饭的。”他好奇地看着冰箱里的灯,问:“那是蜡烛吗?”我摇摇头:“那是灯。”“我知道是灯,里面是什么发的亮?”我忍不住皱眉,这让我怎么跟他讲啊?是从爱迪生发明灯泡讲起,还是讲讲电流的原理?不过还没等我说,武大郎又说话了。“我知道了,那里面是装的萤火虫吧。”晕倒……整整半天,武大郎也不客气了。开始他还比较含蓄,虽然有些东西不懂,但也装作不在乎的样。可逐渐跟我熟悉后,就开始问这问那起来。从冰箱里的灯泡,到制冷系统,又到制作冰箱的材料……好不容易把冰箱给研究完了,他又好奇起了洗衣机。最后,让他念念不忘的就是电视了。以及……能放出小人儿的《水浒传》。这里是有网络的,因此用不着电视,也不用vcd,我直接在网上给他找到了老版的《水浒传》,然后教他怎么上网看电视。可想而知,教一个古人上网究竟有多难!不过一切还好,在看到《水浒传》中,那个演武大郎的演员时,武大郎笑了。他笑着说:“这个戏嘛,一切都挺好,唯独这个演员,没有我帅……”离开这座房时,我已经满身是汗。不过一切还算不错,至少他很安稳,也很听我的话。而且,我也发现了,他对那屋里的一切好奇程,远超出了我的想象。就在我关门的一瞬间,我最后一眼看到武大郎窜向了空调,似乎他想把那上面的盖打开,看看里面有神马东东。不过很可惜,我看到他跳了一下,没有够到柜式空调的出风口……离开这座房时,我心情大好。虽然和武大郎相处了半天时间,他问这问那,我解答那些灯泡为什么会亮的问题很累,但这个时候,我感觉到了自己很幸福。或许这就是对比古人的先天优越感吧。生活在当代,哪怕再苦再累,相比古人而已,也已经很幸福了。出了门,我打算自己溜达溜达,不知不觉就走到了老店。或许这就是习惯吧。虽然没什么好看的,不过我还是走了进去。刚走进去,就看到余胜男一脸怒气地迎上了我。我不由的一笑,迎面道:“余大小姐,怎么了?”余胜男抬头看是我,随即转怒为喜,道:“303峰哥,你终于回来了!”我点点头:“你辛苦了,以后就别留在这店里,去公司上班吧。”余胜男没接我的话,而是伸手一指,指着角落上的一个人说:“峰哥,他吃饭不给钱!”哦?有人敢在我的店吃饭不给钱?这倒是让人奇怪了。毕竟我的店在这一带也是小有名气,特别是二分店开业时,刘大有的手下闹事,刘大有亲自来赔礼道歉,那当时可是有不少人看到的。在那之前,提起我邵峰,这地方知道的人不多;但是提起刘大有,就基本人人都知道了。刘大有是本地一霸,虽然算不上什么帮会社团,但余人的小势力,在这一两条街,也足够作威作福了。从那件事之后,这地方就流传出来这样的传说。大家都说,刘大有怕美味饭店的老板。至于为什么怕,没人知道。反正就是给老姓们填一个热闹的话题了。总之,有了这件事,自然没什么不开眼的人,在跑来捣乱的。所以听余胜男说,有人竟然吃饭不给钱,我就忍不住惊奇。看向那人,那人却是背对着我。不过看背影,却有着宽厚的臂膀,个头也不矮,正背坐在椅上,似乎在思考着什么。我感觉到有点不对劲儿,这人恐怕是专门来闹事的,所以我连忙给余胜男使了个眼神儿,让她自己小心。然后我朝着那人走了过去。